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人力资源机构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办事指南
一、实施范围及条件
在我市人社部门办理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自身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见习(不含外派岗位)的人力资源机构。申报单位需在单位规模、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培训场地等方面,符合就业见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向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2、踏勘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踏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签订协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单位出具认定通知,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申报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并授予牌匾。
三、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人力资源机构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一、实施范围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人力资源机构。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申报上一季度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基地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系统进行补贴申报。
2、提交材料。系统申报完成后,就业见习基地要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供至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及拨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经人社部门审批,报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四、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助推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函[2022]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