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发布关于做好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通知
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1、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①明确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补助。
统筹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主要包括3个方面:
①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②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统筹现有门诊保障措施,加强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覆盖范围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
③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的推广工作,扩大居民医保的覆盖面:
①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
②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③创新参保缴费方式,加强部门协同,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年度督查考核挂钩,探索促进连续参保缴费的约束措施。